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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聊斋》看司法:《梦狼》与贪官酷吏成因

作者:张建伟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1-1
透过《聊斋》看司法:《梦狼》与贪官酷吏成因

山东淄川之蒲家庄,有蒲松龄故居。郭沫若曾为其撰一对联,语云:“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以这两句话来评价《聊斋志异》,可谓恰如其分。《梦狼》一篇,刻画贪虐者的恶行,又借其口揭示贪虐行为之根由,真当得起“刺贪刺虐入木三分”之誉。

《梦狼》是一篇大小官员可以置于座右的警示之作,即使当今读来,也觉大有启示作用。谓予不信,听我慢慢道来。

姓丁的旧友来访,引出一场幻梦

故事从一位姓丁的人造访白家开始。白翁是直隶人,其长子(名为“甲”)在南方做官。远离家乡为官,古时并不稀奇,我国古代易地为官,是有智慧的优良制度,为官者掌握权力时,远离故里,并无服务桑梓之说,这一制度不但有利于防止官员与本乡本土结成地方势力,危及中央政府安全,也有利于减少腐败,澄清吏治。由于为官之地与故里路途遥远,人们常常苦于音讯不通,白翁也是如此。有一天,一位姓丁的人来访,这是白翁的旧相识,因为久未见面,这一见,自然是一番欣喜,白翁殷勤款待他。丁先生不是一般人,他有本事经常到阴间走动。闲聊中,白翁喜欢问他一些鬼神之事。丁先生的回答,语多涉幻,虚无缥缈。白翁听着,只是微笑。这微笑是一半会意、一半礼貌,丁某姑妄言之,白翁姑妄听之,并不深信。丁先生酒饭之后,谈兴已足,告辞而去。

事后证明,这顿酒饭没白款待,大概丁先生也看出白翁对他的话不全相信,于是便有了后面的故事:过了几天,白翁正卧床休憩,恍惚中看见丁先生又来,邀请他一起出去走走,白翁随他出去。进入一个城阙,走了一会儿,丁先生指着一个大门说:“您的外甥就在这门里做官。”当时,白翁的姐姐有一儿子远在山西做官,白翁颇感惊讶:“何以在此?”丁先生说:“要是不信,进去看看就知道了。”白翁走进去,果然见外甥穿着绣着獬豸的官服,戴着蝉冠,坐在堂上,旌旗和差役排列整齐,无人可以私相授受,找关系通门路的根本没有机会。丁先生将白翁拉出来,说:“您儿子的官衙离此不远,想不想去看一看?”这话等于白问,当然是求之不得,于是就向白甲做官的衙署方向走,一场惊吓由此而起。

白甲做官的衙署与外甥的官府,情形完全不同。到一处大门,丁先生告诉白翁:“进去。”要进门时,白翁窥见一头巨狼挡在道路中央,惊惧得腿都迈不开。丁先生催促:“进去。”进得门来又进一门,见堂上、堂下,坐者、卧者,竟然都是狼。再看台阶上,白骨如山,更吓得浑身觳觫。丁先生用身体遮护着白翁一起往前走。公子白甲正从里往外走,见到父亲和丁某,非常高兴。坐下后,马上吩咐手下准备酒菜。忽然,一匹巨狼,叼着死人进来,白翁吓得站起来,战栗着问:“这是干啥?”甲说:“这是下酒菜,给厨房预备的。”白翁急忙制止,心里忧虑不安,想要离开,又见群狼挡道,进退不由自主。正在惶恐间,突然,群狼嚎叫着四处躲避,有的伏在床下,有的藏在桌底,正错愕不解其故,不一会儿有两个金甲猛士怒目圆睁大踏步进来,拿出黑色绳索将白甲捆绑。白甲扑倒在地,化身为虎,露出尖牙利齿。一个金甲猛士抽出剑要将其头割下,另一个阻止他:“先不要,先不要,等到明年四月再说,不如先把牙敲掉。”于是拿出大锤敲齿,牙齿七零八落掉在地上。虎痛得大吼,声震山岳。

白翁见儿子化成虎并被打落牙齿,吓坏了,突然醒来,才知道原来做了一个噩梦,心里觉得这事很怪。派人去请丁先生,丁先生推辞了不来。大概是因为已经泄露天机,不可再出面证实之故。白翁把梦记下来,写成信,装进信封,让次子去长子做官的地方送信,信中言语哀切,极力告诫其子不可恣意妄为。一场幻梦,牵出的是警惕和忧惧。

这里让人想到,修辞法中有“比拟”一法,将鸡犬燕雀虎豹豺狼等动物模拟为人,谓之拟人,使那些动物不但有人的思维,还有人的语言、声口;另有一种比拟正相反,是将人比拟为动物,谓之拟物。世人形容暴虐的力量,常用“如狼似虎”来形容,《梦狼》一则,正是采用“反拟人”(将人比物)之法,将暴虐的官吏比拟为豺狼,将贪官污吏“如狼似虎”更加具象化,并以梦幻的方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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