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我国以字辈定名的文化现象起源很早。东晋南北朝时,一些文化优越的大族子弟就竞相以字辈定名。那时的定名方式,有些是兄弟共用某些汉字作为名字的偏旁,有些是同辈人中分别使用某些相近的作为辈份的标志。显然,这些都已具备了字辈的性质。那时所用的字辈不太严格,还没有形成像后来那样严格凭证“字辈谱”定名的习俗。可是,作为我国字辈取名习俗的发端,其历史是应该一直追溯到这里的。
我国较为严格和系统的字辈取名习俗,大概完善于宗族制度高度发达的宋元时期或者稍后。由于宗族制度高度发达,各地同姓人之间的联系也逐渐密切。为了便于区分长幼尊卑和在交往时便于称呼,一些家族率先在修谱时采用编定一首寓意深刻的五言诗或七言诗,族人命名时按辈份高低依次选用一字的“字辈诗”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确可以起到上述作用,因此便迅速流传开来,成为我国流传最广的取名方式。
以字辈起名,名字结构上像孔子家族那样同辈第一字不变的,也有取后一字的;有的一代字在前,一代字在后。如某家族万、民两代,万字辈,万明、万全、万方等;民字辈,维民、海民、兴民等。还有的一代双名,一代单名,单名以偏旁相连。循环反复,延续下去。
字辈起名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俗现象,上自皇室家族,下至黎民百姓,甚至和尚道士都喜用。它所固定的取名用字,具有相当稳定的因素,可以世世代代秩序井然地延续下去,而不同于有些方法变化无常,特别是它的传承性,可帮助人们推行世系序列,对于那些侨居海外的侨胞及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寻根认祖、分清乡亲邻里、长幼辈次等有重要作用。但是,它又具有因袭性、保守性,它把人的名字局限在一个框定的范围内,某种程度上扼杀了人的意志与独立人格,不利于个性的发展,同时它也含有浓重的封建家族观念,不利于人际往来和团结。
假如我们查阅一下《宋史》等古籍便可知道,宋、明、清等王朝中,上至皇室、下至黎民百姓,乃至百工巧匠、僧尼道士都以字辈取名。清朝今后,近现代农村的很多地方也以字辈取名。这种取名的基本方法是采用“姓+字辈+名”格式,不同姓氏和不同支派的人各从本家族所使用的字辈谱中依次选用一字,作为自己的名字。如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缔造者之一的毛主席同志的名字,就是按传统的字辈取的。他名中的“毛”是姓,“泽”是字辈,“东”才是属于自己的名字。此外,他的祖父叫毛恩普,父亲叫毛贻昌(俗名毛顺生),侄子叫毛远新,四辈人的字辈相连,即“恩”、“贻”、“泽”、“远”,分别属于湖南韶山毛氏的第12至15代。
古代人按字辈取名时所用的字辈谱,一般是由祖宗或饱学之士选定的,大多含有“忠孝传家”、“宁国安邦”、“克勤克俭”、“光大家业”等内容,也有一些字辈谱是按阴阳五行编定的。如颍川堂义门陈氏就曾使用过五行字辈谱,即:“铨清标陨坤,铭海松煌增,锦添相辉培,钦深桂炳均,钏澶桃烛圻,铜江柳焕嫜。”这一字辈谱中每句都以金、水、木、火、土作为偏旁,以五行相生之意附会人世间祖生父、父生子、子生孙等基本规律。不过,因为这种五行字辈谱比常见的字辈谱拗口难记,加之又缺乏诗意,以从内容到形式都是极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