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地支三合或地支三会,见局会方,方会局,皆不作妒合论,而以足合论,并且可以增强合力。如地支成亥卯未三合木局,再见有寅,辰字,为局会方,仍以三合局论。
见寅字为同气,见辰字为三合局之余气,不以混局看;如寅卯辰三会成东方木局,若柱中再有亥字、或未字,为方会局,仍以三会局论。
见亥字为三会局之印,见未字为三会局之库,不以混局看,余仿此。或若三合、方合之中,有地支重见者,如亥卯未三合木局,柱中有二亥、或二卯、或二未,皆不作妒合论,而以足合论,并且可以增强合力。
又如寅卯辰三会东方,见二寅、或二卯,或二辰,亦不以妒合论,而仍以足合论,亦能增强会合的力量,余皆仿此推。
12